新加坡金管局拟推出指导原则 加强金融机构高管个人责任制

18-04-27 11:16:13 联合早报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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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计划推出一套指导原则,加强金融机构高管的个人责任制,从而鼓励业者更加负责任地承担风险,并加强道德观念。

指导原则提出的建议包括:新加坡金融机构要列出负责核心管理工作的高管名单,明确说明他们的责任范围,并定时评估他们是否适合担任这些职位。

就指导原则征求公众意见

新加坡金管局昨天(4月26日)发布意见征询书,就这一系列的指导原则征求公众意见。

10年前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,让全球监管机构意识到,金融机构内部的文化造成业者承担过高的风险,并且不负责任地向客户兜售高风险产品,如次级贷款债务抵押债券(CDO)。

新加坡监管机构已经规定金融机构须拥有足够的资本,例如落实了“巴塞尔协议三”资本和流动性要求,但近几年监管机构的注意力从这些“硬件”转移到了“软件”,即内部文化。英国,香港和澳大利亚等市场的监管当局已经推出了责任制和行为的框架。

金管局副局长王宗智说:“明确的责任制和正确的行为,是良好治理和商业行为的重要元素。持续的不当行为、管理层缺乏个人问责,将削弱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。我们期望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高管能够灌输强烈的责任感,并营造道德行为文化。”

新加坡金管局的指导原则针对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、金融公司、保险公司、财务顾问、资本市场中介和基建业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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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意见征询书,上述高管包括首席执行官、财务总监、首席风险官、各业务部门主管,也包括精算、人力资源、合规、内部审计等部门的主管。

指导原则列出了金管局对董事会和管理层个人行为的期望值,但当局并没有定下详细的规定,让业者灵活决定最合适的做法。

金管局说:“确保高管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以及员工行为得当,最终是每家金融机构自身的责任。”

据悉,金管局并非是特别针对涉及一马公司(1MDB)的洗黑钱事件而推出指导原则,不过指导原则有助于金融机构奠定最佳做法。

金管局表示,指导原则和当局现有的监管框架相辅相成。

据了解,新加坡的大规模金融机构已采取了指导原则建议的一些做法。

新加坡渣打银行合规部门主管洪川林表示,这一举措强调了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高管应扮演关键角色,营造良好的商业文化。

华侨银行集团企业传播部总监高菁菁对此举表示支持,她说:“各个级别的员工在履行职责时都应该诚实守信,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。”

大华银行集团首席风险执行员陈国常说,大华银行行为准则阐述了对员工的期望,以及他们要遵守的条例,以培养富有诚信和责任感的文化。

金管局的公开意见征询于5月25日截止。


关键词:新加坡金管局,新加坡金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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